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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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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4-1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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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江苏神通: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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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3-01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公司新厂区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新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24.965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其中股东陈永生先生委托黄元忠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香港易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张俭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5,114.2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2.66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7,4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李仲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 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115.485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435.485万股(该议案关联股东吴建新先生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94,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孙志文先生、黄明亚先生、宋银立先生分别作了2012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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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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