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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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5-2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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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3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江苏神通: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3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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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3-02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3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协兴北街88号
咨询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咨询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
传真电话:0513-83335998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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