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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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20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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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万股。
江苏神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概要描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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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3-02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原为2013年6月23日,由于2013年6月23日为周末休市,因此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0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于201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0,400万股。
公司于201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2年4月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4,000,000股。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5月10日实施完毕,此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04,000,000股增加至208,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08,000,000股,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0,400,000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限售承诺
(1)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吴建新承诺:自江苏神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2) 股东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和香港易成集团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3) 股东陈永生和黄元忠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4)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陈永生和黄元忠六人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限售承诺
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限售承诺与上市公告中作出的限售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3、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原为2013年6月23日,由于2013年6月23日为周末休市,因此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50%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 股份数量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备注 |
1 |
吴建新 |
46,800,000 |
46,800,000 |
11,700,000 |
22.50% |
董事长 |
2 |
张逸芳 |
23,400,000 |
23,400,000 |
5,850,000 |
11.25% |
董事、 总裁 |
3 |
黄高杨 |
15,600,000 |
15,600,000 |
3,900,000 |
7.50% |
董事、 副总裁 |
4 |
郁正涛 |
15,600,000 |
15,600,000 |
3,900,000 |
7.50% |
董事、 副总裁 |
5 |
香港易成集团有限公司 |
39,000,000 |
39,000,000 |
39,000,000 |
18.75% |
法人 股东 |
合计 |
140,400,000 |
140,400,000 |
64,350,000 |
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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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四名自然人现任公司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
股份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后 |
|
增加 |
减少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8,45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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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106,687 |
1、国家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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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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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内资持股 |
10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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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00,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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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1,400,000 |
|
101,400,000 |
|
4、外资持股 |
39,000,000 |
|
39,000,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9,000,000 |
|
39,000,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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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管股份 |
8,056,687 |
76,050,000 |
|
84,106,687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543,313 |
64,350,000 |
|
123,893,313 |
1、人民币普通股 |
59,543,313 |
64,350,000 |
|
123,893,31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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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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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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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208,000,000 |
|
|
208,000,000 |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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