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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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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10-2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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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

江苏神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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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8-07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能与上述2家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南苑西路1085号

  4、法定代表人:李跃兵

  5、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060240030W。

  8、经营范围:高炉煤气除尘干湿法节能减排改造技术、脱硫脱硝系统节能技术、工业窖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燃烧控制管理系统技术的研发及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审字第9084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帆节能总资产为17,053.98万元,净资产为12,156.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72%,营业收入为7,948.05万元,净利润为2,780.25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3,000万元

  2、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被担保对象瑞帆节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瑞帆节能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瑞帆节能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1,000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72,065.06万元的比例为12.20%。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573.78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72,065.06万元的比例为4.40%。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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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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