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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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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0-2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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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10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江苏神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概要描述】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10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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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8-07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10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能与上述2家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经审核,被担保对象瑞帆节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瑞帆节能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瑞帆节能的担保事项。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以上监事会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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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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