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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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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5-3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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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神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概要描述】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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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8-04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3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新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733.33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61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1,204.496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3.06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28.837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7.553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0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76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张斯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733.333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37.01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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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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