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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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0-2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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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神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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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2-03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日期为:2012年10月23日。
2、变更原因
2011年之前,公司的“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工业厂房,折旧年限为20年。经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1年4月1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在上海市普陀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并购置商业楼层作为办公用房,这部分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公司仍参照原来工业厂房的折旧年限20年。现经调查评估,公司认为上述办公用房的实际使用寿命能达到40年,为了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自2012年10月23日起将上述办公用房的折旧年限调整为40年,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不变。
3、变更前后的情况
1)本次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5 |
4.75 |
运输工具 |
10年 |
5 |
9.50 |
机器设备 |
5-10年 |
5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5-10年 |
5 |
9.50-19.00 |
2)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公司仍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年 |
5 |
2.37-4.75 |
运输工具 |
10年 |
5 |
9.50 |
机器设备 |
5-10年 |
5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5-10年 |
5 |
9.50-19.0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预计将影响2012年度折旧费用减少约23.22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7.41万元(具体以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审核后的数据为准),约占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5,086.67万元的0.34%,约占公司2011年末所有者权益78,422.81万元的0.02%。
因此,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购建房屋建筑物持续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和市场环境,有必要对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公允、恰当地管理和核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自2012年10月23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因此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此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事宜。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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