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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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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8-1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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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江苏神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概要描述】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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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在本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韩力先生和张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和表决);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刊载于2019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2)。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拟就此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刊载于2019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分别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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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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