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1-15 14:3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江苏神通”)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张逸芳女士以及监事会主席陈永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73,2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神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江苏神通”)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张逸芳女士以及监事会主席陈永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73,2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分类:公司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1-15 14:35
- 访问量: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0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江苏神通”)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张逸芳女士以及监事会主席陈永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73,2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其中 |
|
有限售流通股(股) |
无限售流通股(股) |
||||
张逸芳 |
董事、总裁 |
19,694,242 |
4.05% |
14,770,681 |
4,923,561 |
陈永生 |
监事会主席 |
5,798,896 |
1.19% |
4,349,172 |
1,449,724 |
合计 |
25,493,138 |
5.25% |
19,119,853 |
6,373,28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张逸芳女士和陈永生先生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股)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张逸芳 |
4,923,561 |
1.01% |
25% |
陈永生 |
1,449,724 |
0.30% |
25% |
合计 |
6,373,285 |
1.31% |
— |
4、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期间(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逸芳女士承诺:自江苏神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陈永生先生承诺:自江苏神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张逸芳女士、陈永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月15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