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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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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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埭分理处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申请不超过
江苏神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埭分理处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申请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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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8-05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埭分理处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拟为无锡法兰申请的上述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无锡法兰与上述5家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刚亮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2500560589。
8、经营范围:法兰、石化设备配件的制造、加工、研发;金属锻造技术的研发;金属锻造加工;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产品、管道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审字第9084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锡法兰总资产为49,503.13万元,净资产为29,455.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50%,营业收入为27,766.58万元,净利润为1,659.33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
2、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4,000万元
3、公司拟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埭分理处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4,000万元
4、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3,000万元
5、公司拟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被担保对象无锡法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无锡法兰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无锡法兰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000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72,065.06万元的比例为9.30%。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72,065.06万元的比例为4.07%。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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