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5-07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区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6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新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351.637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15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346.462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12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7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4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7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4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李仲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1.32亿元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建新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858.90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4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89%;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0股。
2、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351.38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逐项审议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子议案
3.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10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3.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4、审议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股东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00.783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4.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25%;反对: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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