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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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1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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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向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并将于近期到期,因其发展的需要,在归还上述委托贷款后,公司拟继续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向神通置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以解决
江苏神通: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向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并将于近期到期,因其发展的需要,在归还上述委托贷款后,公司拟继续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向神通置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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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10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向其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并将于近期到期,因其发展的需要,在归还上述委托贷款后,公司拟继续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向神通置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以解决神通置业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资金问题,确保人才公寓项目的正常推进。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为解决神通置业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资金问题,确保人才公寓项目的正常推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神通置业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神通置业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解决神通置业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资金问题,确保人才公寓项目的正常推进。
3、贷款利率
贷款年利率为8%。
4、委托贷款的担保
公司将根据神通置业资金需求情况,适时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由神通置业用自身资产提供相应担保。
5、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启东市南阳镇东市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5.注册资本:8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经营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神通置业总资产为2,804.07万元,净资产为797.55万元,净利润为-2.45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神通置业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购置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神通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7%,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独立董事就其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认为:
1、为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通置业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资金问题,确保人才公寓项目的正常推进,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神通置业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1年,贷款年利率8%,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向神通置业提供委托贷款。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神通置业提供委托贷款,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神通置业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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