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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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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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建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2015年12月9日,吴建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用于办理收购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的并购贷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
江苏神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建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2015年12月9日,吴建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用于办理收购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的并购贷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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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7-06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建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2015年12月9日,吴建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用于办理收购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的并购贷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公司用于收购无锡法兰而产生的并购贷款全部还清,吴建新先生特将其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22,000,000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的部分股权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
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股) |
质押 开始日期 |
解除 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吴建新 |
是 |
22,000,000* |
2015年12月9日 |
2017年7月28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
23.06 |
融资 |
合计 |
|
22,000,000* |
|
|
|
23.06 |
|
*注: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939,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242,939,078股变更为485,878,156股。本次方案实施前,吴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706,725股,2015年12月9日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的股份为11,000,000股,方案实施后,吴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5,413,450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解除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的股数包含11,000,000股原质押股份及其孳生的转增股份11,000,000股,合计解除质押股数为22,000,000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吴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413,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64%,其中已质押的公司股份为2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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